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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不能因为一起纠纷就断了两家企业多年的合作往来!”
日期:2024年09月23日    来源:网络

  俗话说:“一个朋友三条路,一个冤家一堵墙”,现实生活中,昔日的朋友反目成仇、对簿公堂的案件时有发生。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A公司与B公司长期保持承揽合同关系,后因B公司承包其他重点项目,导致资金链紧张,难以按约向A公司履行给付义务。A公司也因资金紧张、回款困难导致难以为继,一气之下将B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承揽合同及相关证据材料。在与双方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除案涉的多份合同外,双方还有其他合作,如果此次纠纷未合理化解,心存芥蒂的两家企业将不会再续合作,而如果双方关系恶化、解除合同,原告企业前期的努力将付诸东流,被告在承担违约赔偿外,还要再重新寻找合作方,对双方而言都是巨大的损失,因此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都是做生意的,没必要闹到不欢而散,现在你十几万尾款没给人家,他们心里也没底,换位思考一下,大家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调解中,承办法官从两家企业的影响力、行业口碑入手,向双方阐述诚实守信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如能化干戈为玉帛,做恪守契约、诚信经营的模范企业,将对辖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起到风向标作用。同时,反复分析利弊,征询双方意见。最终在其耐心安抚下,两企法人达成一致意见。至此,原被告企业间的合作得以继续,产生裂痕的合作关系顺利修复。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厘清了双方企业之间的争议,有力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企业争取了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生动实践。今后,九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案结事了、人和企顺”目标,采用前期庭前引导、中期释法明理、后期双向沟通等方式,将调解贯穿于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尽最大努力护航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原标题:《【如我在诉】“不能因为一起纠纷,就断了两家企业多年的合作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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