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定期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依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住宿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出入境及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各相关单位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资质认证、国家单位和金融单位任职、入伍入党、公务员招考、职务晋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和惩戒。对仍不履行义务的,本院还将依法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拒执犯罪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希望相关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欢迎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及其人身下落和财产线索。
以上名单信息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为准,截至发布时间,以上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
原标题:《【失信曝光台】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